代理资格

1. 经营2年以上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营业执照正、副本的复印件;

2. 较强的经济实力,良好的商业信誉,有事实上、固定的办公场所;

3. 至少200家以上优质的网络资源及素质良好的销售团队和售后服务团队;

4. 至少5人以上素质良好的销售团队和售后服务团队;

5. 成功品牌运作经验,有项目操作经验优先;

代理产品

1. 遵循商业合作原则,不将我公司的策划方案用于竞品品牌或透露给第二个品牌;

2. 必须以“芙尔蔓”为主推项目,并建立“芙尔蔓”品牌小组;

3. 遵循网络拓展速度;

4. 严格执行公司政策。

代理权限

合同约定的项目,在合同约定的区域市场内开拓和销售。

代理权限

1. A类市场不低于50万元 ;

2. B类市场不低于30万元 ;

3. C类市场不低于10万元 ;

4. 特别市场:广东、香港、澳门、台湾等(另行规定);

5. 每月最低进货额(合同约定试销期满后):

    A类市场不低于15万元;B类市场不低于10万元;C类市场不低于6万元。

6.年度回款奖励:(待定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