代理资格
1. 经营2年以上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营业执照正、副本的复印件;
2. 较强的经济实力,良好的商业信誉,有事实上、固定的办公场所;
3. 至少200家以上优质的网络资源及素质良好的销售团队和售后服务团队;
4. 至少5人以上素质良好的销售团队和售后服务团队;
5. 成功品牌运作经验,有项目操作经验优先;
代理产品
1. 遵循商业合作原则,不将我公司的策划方案用于竞品品牌或透露给第二个品牌;
2. 必须以“芙尔蔓”为主推项目,并建立“芙尔蔓”品牌小组;
3. 遵循网络拓展速度;
4. 严格执行公司政策。
代理权限
合同约定的项目,在合同约定的区域市场内开拓和销售。
代理权限
1. A类市场不低于50万元 ;
2. B类市场不低于30万元 ;
3. C类市场不低于10万元 ;
4. 特别市场:广东、香港、澳门、台湾等(另行规定);
5. 每月最低进货额(合同约定试销期满后):
A类市场不低于15万元;B类市场不低于10万元;C类市场不低于6万元。
6.年度回款奖励:(待定)